2017.3.18:檳城報界俱樂部對於媒體人被檳州首席部長指責後須通過法庭討回正義一事感到遺憾,同時對光明日報高級記者王萌翔追求公理與維護正義上的道德勇氣,全力支持和聲援王萌翔,希望真相能早日還原,正義獲得伸張。
檳城報界俱樂部今日發文告說,新聞從業員必須有客觀與獨立意識,而不是文字僱傭兵。新聞工作者的社會責任是在新聞傳播活動中履行對社會安定、國家安全和公眾心智健康時,須承擔的法律、道德等公共責任和社會義務。
“傳媒向來扮演第四權的角色,媒體人有義務以超越政治和秉持中立的立場,捍衛其個人尊嚴,以履行翔實報道、維護正義的職責。新聞專業以捍衛言論自由及個人尊嚴為前提。”
“作為一名報社資深記者,王萌翔就其新聞報道被指為沒有報德、不專業、不誠實、不可信任、報道無根據等而入稟高庭起訴檳首長,檳城報界俱樂部對媒體人需要通過法庭討回正義表示遺憾。”
“惟對其追求公理與維護正義上的道德勇氣,我們支持和聲援王萌翔的行動,希望真相能早日還原,正義獲得伸張。”
王萌翔昨日入稟高庭起訴檳首長林冠英誹謗,並要求林冠英道歉、賠償名譽損失,但無列明賠償數額。
王萌翔的代表律師包日星說,他相信這是國內首宗首席部長被媒體人起訴誹謗案件。王萌翔是以個人身分入稟高庭起訴林冠英。
起訴人王萌翔在入稟書中說,林冠英今年1月22日在臉書發文,指責起訴人報導中華中學棄建分校新聞時沒有報德、影射有意推翻檳州政府等具誹謗性言論。
“林冠英的相關言論,指起訴人不專業、不道德、不誠心、不可信任,並且破壞及推翻檳州政府,以及報導無根據。林冠英的這些言論存有惡意、錯誤及不確實,並且造成起訴人名譽受損。”
他在入稟書中要求法庭發出庭令禁止林冠英或其代表繼續對他發表相關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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