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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長: 確保真正言論自由 民聯掌中央除惡法
(Updated: 28/10/2009)
 

檳城17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承諾,若民聯執政中央,一定會廢除惡法,包括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內部安全法令及煽動法令,以讓馬來西亞成為一個擁有言論自由、具有國際思維的先進國。

他說,我國人民有發表言論前的自由,卻沒有發表言論后的自由,因為在發表言論后有可能被控上庭。林冠英出席“檳州報人之夜”晚宴上,如是指出。該晚宴是慶祝北馬記者職工會成立53周年、檳州報業僱員有限合作社成立34周年及檳城報界俱樂部成立41周年。

他希望媒體給予顯著版位報導檳州經濟領域的新聞,如最近德國B Braun公司,宣布近6億令吉投資作為卓越發展中心,同時製造近1000個就業機會。

“這些好消息若大事報導,可增加其它廠商的信心、協助檳州經濟發展,借此吸引本地投資者在檳投資。”

另外,他認為,在霹靂州《南洋商報》攝記陳泗 被警方毆打事件,除了公式化發表文告外,媒體組織或公會也可向當局反映具體的立場,如寫信或展開和平請愿運動,讓當局正視問題。

“如去年9月,《星洲日報》高級記者陳雲清在內安法令下被扣留時,我看到大家所發揮的團隊力量和壓力,比如在警局外的燭光會和集會等,最后,她才能夠在18小時后被釋放;這些都是報業公會真正應扮演的角色。”

國陣控製媒體

林冠英說,國內很多由國陣控製的媒體,自己編造新聞的隱議程。這雖能夠在短時間內刺激銷量,但長遠下來,報章在讀者心中的公信力將會逐漸消失。

最后,整份報紙唯一正確的資訊,可能就只是版頭上的日期而已。

他指出,近年來美國傳媒界因新聞造假事件,已陷入信用危機。與美國不同的是,大馬媒體的信用危機,開始于去年308政治大海嘯后。

他說,國內很多由國陣控製的媒體,除了選擇性報導民聯新聞外,更捏造新聞丑化民聯政府,如雪州行政議員郭素沁被《前鋒報》影射為一個阻止回教堂祈禱的極端人物;趙明福事件則被這些國陣控製的媒體,製造新聞陷害受害人家屬。

他說,雖然網絡媒體崛起,但報章依然在讀者心中占有一席位,主要原因是“公信力”。盡管網絡媒體及部落格,在某種程度上已取代傳統媒體,特別是他們即時的傳達資訊方式。但相對的,讀者還是會相信登在報紙上的新聞。


3個報人團體的理事與林冠英、主桌嘉賓一同主持切紀念蛋糕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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